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灯具企业请注意!IEC TR 62778 标准撤销答疑

发布时间 :2023-08-29

关于国际标准IEC TR 62778:2014《应用GB/T20145评价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》的撤销,我中心整理了相关答疑内容,涉及标准、认证、检测等方面:


一、标准问题

1、IEC TR 62778:2014撤销后,国内等同标准GB/Z39942-2021继续有效,我中心将依据GB/Z39942-2021

开展蓝光危害的检测。

2、IEC TR 62778:2014撤销后,对IEC 60598-1:2020(第九版),依然引用IEC TR 62778作为该标准的

蓝光危害的规范性条款;IEC 60598-1(第十版)将保留对IEC TR 62778和IEC 62471-7的同时引用。

3、GB 7000.1-2015不受IEC TR 62778:2014撤销影响,新版本GB7000.1(等同采标IEC 60598-1:2022)

将引用GB/Z39942-2021处理。

4、对于IEC TR 62778:2014的撤销和IEC 62471-7:2023的使用,以及评估方法过渡的问题,应按照引用

该标准的产品标准的具体规定执行。





二、认证问题

1、对于CQC的照明产品蓝光危害认证,自2023年7月21日起,CQC已采用GB/Z 39942-2021实施认证并

出具认证证书,不再颁发IEC/TR 62778:2014标准认证证书。对于已按IEC/TR 62778:2014获证的产品,

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,向CQC提交转换GB/Z 39942-2021认证证书的申请,可直接进行

标准转换,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转换的,CQC将予以暂停; 

2025年7月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CQC将予以撤销。


我中心将根据企业需要,协助企业对照明产品蓝光危害证书进行变更


2、对于具有CCC、CQC标志认证证书的灯具产品,产品认证依据现行有效产品标准实施。GB 7000.1-2015

为现行有效灯具标准,其第4.24.2条“视网膜蓝光危害”明确依据IEC/TR 62778:2014进行评估,在灯具

新版GB/T 7000.1更改规范性引用标准并发布之前,仍按照目前标准条款要求开展认证检测工作。





三、企业委托检测问题

1、我中心在IEC TR 62778:2014撤销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仍是有效的。

2、若客户需要依据IEC TR 62778:2014进行检测,我中心将告知客户标准的撤销状态,并和客户在委托服务

协议书中约定“委托方指定使用IEC TR 62778:2014作为检测依据”,可以按客户要求进行检测。

3、关于灯具蓝光危害检测的相关问题,欢迎来电咨询。


联系方式

● 张小姐 0760-88162830

● 蒋先生 0760-88162893





国家灯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(中山)于2009年1月获国家总局授权成立,是目前全国两家灯具产品国家级检验中心之一,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ANS)认可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(CMA), 检测能力覆盖灯具产业集群160多类产品、1000余个项目参数、400余个国内外标准,同时开展照明产品3C强制性认证、CQC标志认证及节能认证等检测,为政府部门提供灯头灯座、电光源、控制装置、LED、灯具等产品的安全、光学性能、电磁兼容、环境可靠性检测,建成了从原材料、到附件、到成品的“一站式”检验检测服务平台,形成了科学的、系统的照明产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,助力照明产业健康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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